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8_2200001
位置:
台北縣板橋市戶政事務所海山辦事處,地址:
拍攝日期:
5/19/2008
文字描述:
97年5月23日起結婚須至戶所登記才有效
相關法令:
民法第982條
法令內容:
第982條規定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備註:
民法親屬篇有關婚姻生效要件改採登記婚的推廣
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8_2200001
位置:
台北縣板橋市戶政事務所海山辦事處,地址:
拍攝日期:
5/19/2008
文字描述:
97年5月23日起結婚須至戶所登記才有效
相關法令:
民法第982條
法令內容:
第982條規定
「結婚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結婚之登記。」
備註:
民法親屬篇有關婚姻生效要件改採登記婚的推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