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8_2200022


位置:
板橋市江翠水門外河堤


拍攝日期:
7/10/2008


文字描述:

新店溪沿線河濱公園禁止燃放爆竹煙火


相關法令:

台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4條第4款


法令內容:

第4條規定「下列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四、其他經本府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