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公園、學校>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4_1060019


位置:
臺灣大學校園


拍攝日期:
7/29/2008


文字描述:

過橋時速5公里;貨車、大客車不可過橋


相關法令:

國立臺灣大學交通管理要點第38點第1項第9款、第12款


法令內容:

第38點第1項第9款、第12款規定「車輛進入本校校園而有下列違規情形之一者,由本校駐衛警察隊執行或取締之。
九、未禮讓行人或腳踏車優先通行、超速、鳴按喇叭、練車、蛇行及未遵守交通法規者。
十二、其他經公告禁止之行為。」


相關連結:
1.生態池旁有一座小橋,小橋邊有有一個告示說明過橋時速五公里,另外貨車、大客車不可過橋。但是此貨車、大客車不可過的告示卻在一個無法轉彎地方,應該在更前方的地方便設置才能使開車的人能正確選擇。 2.該告示太接近橋,且該處空地不大難以迴轉,將使貨、客車駕駛人進退維谷,無所適從,若選擇倒車則可能造成更大損害,應在前處可轉彎處增加告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