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6_8040011


位置:
高雄捷運高雄車站月台


拍攝日期:
7/29/2008


文字描述:

捷運月台相關安全警語


相關法令:

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第10條


法令內容:

第10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於左列處所標示安全規定:
一、車站月台。
二、車門進出口。
三、電梯、電扶梯。
四、電器及供電設備。
五、緊急逃生設施。
六、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
七、危險之處所。
八、其他經地方主管機關指定之處所。」


備註:

高雄捷運地下站月台設計為與軌道完全隔離之全封閉月台,月台與軌道間以玻璃罩完全隔離,列車到站時,旅客可由開啟之玻璃門進入車廂,玻璃門開啟處有小心月台間隙與勿倚靠月台門及小心門縫之告示。月台中央部分為夜間婦女候車區,有錄影監視。中央部分尚設有緊急對講機與緊急停車按鈕,供緊急狀況發生時所用。月台終端部分則為管制區域,禁止一般民眾進入,一旁則為消防設備所在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