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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民眾進入防波堤區域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8_8050008
高雄港第一港口南側防波堤
07/23/2008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
第60條:「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第7條:「水域管理機關或其授權管理單位基於維護遊客安全之考量,得視需要暫停水域遊憩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本處為旗津島南端,第一港口防波堤入口處。以往亦曾發生民眾落海失蹤案件,而此處昔為管制區,較為僻遠,若事故發生,搶救不易。故港務局於此處亦設置消波塊,鐵門等多重障礙禁止民眾進入防波堤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