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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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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水域水深危險且時有瘋浪來襲為維護您自身安全請勿進入護岸上(內)釣魚、游泳及在岸邊嬉戲等以免發生落水意外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8_8040005
高雄港第一港口北側防波堤
07/23/2008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
第60條:「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第7條:「水域管理機關或其授權管理單位基於維護遊客安全之考量,得視需要暫停水域遊憩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1.本告示位於中山大學停車場與防波堤交界處,此防波堤上曾經於颱風與其他劇烈天氣期間發生過數次釣客落海失蹤死亡事件,是以港區主管機關–高雄港務局於此處豎立告示牌警告遊客禁止進入堤岸之上進行釣魚戲水等活動。 2.依拍攝之內容,本告示僅有警告文字,並未言明法源依據,亦未明訂罰則以收嚇阻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