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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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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

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B0007_1120029
09/13/2007
臺北市設置消防栓標誌應行注意事項第四項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8條第2款
四、消防栓標誌之規格,依左列規定:
(一)材質:消防栓標誌之支柱及標誌板以鍍鋅白鐵管(板)製造為原則,且於標誌牌 之兩面按統一圖案製作。消防栓為紅色,文字(消防栓)及圖內為白色,外緣為水藍色,所用塗料須具反光性。
(二)高度:消防栓標誌支柱露出地面之高度為二五0公分,標示板頂端與支柱頂點之 距離為六0公分,內緣與外緣之距離為四點五公分。
滅火設備種類如下:室內消防栓設備
GPS:
300192-2781198

尺寸(公分):
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