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法律影像資料庫
Legal Image Database

注意有電請勿攀登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1_1000015
09/06/2007
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第55條
第55條規定「架空支持物之設置原則如左:一、支持物之易為往來車輛或他物所損傷者,應設法保護之。二、鄰近學校、車道、人行道、公眾聚集場所之易攀登支持物,凡架記七百五十伏以上架空供電導線者,應備以圍欄或警告標誌,以禁止非工作人員攀登。」
GPS:
301874-2770061

尺寸(公分):
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