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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中請勿靠近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1_1000033
台北市中正區襄陽路
07/21/2008
建築法第63條
第63條:「建築物施工場所,應有維護安全、防範危險及預防火災之適當設備或措施。」

1.國立臺灣博物館土銀分行(勸業銀行舊址)古蹟修復工程,故標明施工中請勿靠近。 2.建築法第三條、第四條,有定義何謂第四種商業區。台北市建築管理法規第一編第二章即是施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