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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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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手套禁止按電梯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7_1100056
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55號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醫療法第56條
第56條:「醫療機構應依其提供服務之性質,具備適當之醫療場所及安全設施。」
因醫護人員之手套往往帶有病原體,故禁止其帶手套按電梯,以免藉電梯按鈕造成院內感染。

尺寸(公分):
14*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