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
Close this search box.
法律影像資料庫
Legal Image Database

健康步道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4_1120017
09/13/2007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第4款
「管理機關得依公園性質及環境需要設置下列設施:四、運動設施:籃球場、排球場、足球場、網球場、羽球場、棒(壘)球場、手球場、曲棍球場、高爾夫球練習場、橄欖球場、田徑場、游泳池、溫泉池、溜冰場、撞球檯、乒乓球檯、單雙槓、吊環、遊樂場、滑水場、木(槌)球場、健康步道、跑道、腳踏車專用道及其他運動設施等。」
GPS:
300145-2781247

尺寸(公分):
4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