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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丟垃圾罰到6000元!如果無人檢舉繼續亂丟,將不予清除

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A0008_1110010
陽明山平等里
07/10/2008
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款
第27條第1款規定
「在指定清除地區內嚴禁有下列行為:
一、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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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