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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壓電危險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4_1110011
台北市天母球場外
06/08/2008
屋外供電線路裝置規則第55條
第55條規定「架空支持物之設置原則如左:一、支持物之易為往來車輛或他物所損傷者,應設法保護之。二、鄰近學校、車道、人行道、公眾聚集場所之易攀登支持物,凡架記七百五十伏以上架空供電導線者,應備以圍欄或警告標誌,以禁止非工作人員攀登。」
公園內之水池常為兒童與青少年夏日戲水之所在,噴水池之機件為使用高壓電之機具,為避免有人入內戲水導致觸電之危險,故設置「高壓電」警示標誌加以警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