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影像資料庫
Legal Image Database

禁止攀爬

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C0006_1120113
台北北投捷運站
09/13/2007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4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
四、未經驗票程序、不按規定處所或方式出入車站或上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