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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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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栓請勿擋住

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A0007_1100067
台北市信義區吳興街267號台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
臺北市設置消防栓標誌應行注意事項第3點
第3點規定「消防栓標誌設置地點由消防局指定,以消防栓同側適當位置為原則,不得設置於道路交叉口、接續點或轉彎處地面,且不得影響行人通行、行車安全及消防栓啟閉。 」
尺寸(公分):
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