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影像資料庫
Legal Image Database

本綠廊週邊嚴禁在此處停放汽機車,違者拖吊告發,特此通知

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A0008_2350031
中和市板南路上力行里
07/09/2008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條第1項第4款
第56條第1項第4款規定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其實到哪都不斷地看到禁停車的告示,但是如果有劃了紅線就有同樣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