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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影像資料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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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溪沿線河濱公園禁止燃放爆竹煙火

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B0008_2200022
板橋市江翠水門外河堤
07/10/2008
台北縣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自治條例第4條第4款
第4條規定「下列場所及其基地內,不得施放爆竹煙火:
四、其他經本府公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