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影像資料庫
Legal Image Database

反貪腐民主廣場

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A0001_1000047
原凱達格蘭大道改名為「反貪腐民主廣場」
07/03/2008
地方制度法第18條第10款第1目
第18條規定「下列各款為直轄市自治事項:十、關於交通及觀光事項如下:(一) 直轄市道路之規劃、建設及管理。」
郝市長進行改名的動作,並表示中央無權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