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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名字找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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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躍‧比吼
1983台大原住民學生編寫的《高山青》創刊,成員擔心教官刁難,以原名發表文章。1984年《原權會》成立,原住民幹部全部使用原名。1988年,陸續有原住民申請回復傳統姓名,被以譯音過長為理由退件。1991年長老教會提出:應在戶籍和身份證上,以羅馬拼音印上原住民名字。原運雖然不曾單為此走上街頭,立法的工作卻很順利,姓名條例修正案很快在1995年通過。表面上看起來,還我姓名運動已經成功,但根據統計,七年來回復姓名的原住民只有595人,甚至有32人在申請回復後反悔。是什麼理由讓595位族人決定換名?又是什麼理由讓99.9%的族人決定不換名?在換名與不換名之間,台灣主流社會對於原住民族的認知,以及原住民族內部的共識,到底發生了什麼問題?
(世新大學廣播電視電影學系副教授 齊隆壬;評審團主席)定義地方要從一個大的區塊來看,地方跟姓名是可以連結在一起。且「正名」又是一個近代台灣歷史發展中造成的問題,原住民的一個正名抗爭運動,呈現原住民本身被漢人殖民化的議題。所以馬躍的主觀性和目的性,基本上是被喚醒的,因為本身的預設立場,就是要把名字找回來,所以它基本上的主觀及立場性一定會在紀錄片中呈現出來。
54分55秒
台灣地方志音像紀錄影展特別獎 (2004年) 、民國88年度地方文化紀錄影帶獎優等 (1999年) 、第二十三屆美國瑪格麗特.米德影片暨錄影帶影展 (199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