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調查執行者:
本調查由計畫共同主持人張嘉尹教授執行。
二、調查主題說明:
針對土地正義議題之法律意識進行實證調查。著重探討區段徵收、抗爭手段等議題。
三、調查對象與範圍
「臺灣法實證計畫第四期」調查對象為居住在全國22縣市(含澎湖、金門、連江)內,且年滿20歲以上之一般民眾。
四、調查方式
本研究之民意調查方式係採用電話訪問調查法。電話訪問調查係以世新大學民意調查研究中心所屬的50線電話訪問專線,配合電腦輔助電話訪問系統(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 CATI)進行資料之蒐集。電話訪問的優點包括時間快速、成本低、樣本明確易得、可以監督控制訪問品質、減輕受訪者的壓力及訪問成功率較高,因此普遍成為大眾調查研究的主要方式。本專案於調查時可針對調查區域內所有家戶進行抽樣訪問,瞭解一般民眾的意見。
五、調查時間
「臺灣法實證計畫第四期」執行期間為105年7月21日至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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