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項人數/次數百分比有效百分比累積百分比
01 自己可以用的合法方式都使用過了,但沒有預期效果。21414.30%14.30%14.30%
02 政府機關不願意傾聽抗議的聲音。16010.60%10.60%24.90%
03 完全不能用合法方法進行抗議。946.30%6.30%31.20%
04 非法方式是唯一可以喚起政府關注的方式。523.40%3.40%34.60%
05 不該選擇違法方式解決糾紛42728.50%28.50%63.10%
06 其他1167.70%7.70%70.80%
98 拒答43829.20%29.20%100%
總和150110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