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其他場所>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8_2530007
位置:
台北縣石門鄉核一廠外
拍攝日期:
7/6/2008
文字描述:
禁止人民游泳戲水
相關法令: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
法令內容:
第7條:「水域管理機關或其授權管理單位基於維護遊客安全之考量,得視需要暫停水域遊憩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備註:
1.核一場冷卻水之排放口,其流速超過北海岸自然河流甚多(參照環境照片A02),因此於其出海口漩渦暗流情況較其他河口嚴重,故於此處豎立警告標示,禁止人民游泳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