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7_8040001


位置:
疾病管制局第五分局港口辦事處


拍攝日期:
7/23/2008


文字描述:

曾前往疫區返國民眾,身體不適時,請戴口罩,儘速就醫,並主動告訴醫生,職業、接觸史、旅遊史,以利傳染病之防治。


相關法令: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