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法實證研究資料庫 20250214 調查計畫研討會
上午場 –法律及司法體制與民眾態度
【主題一 司法信任度的政治基礎】
報告人|許菁芳|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助理教授
國立暨南國際大學公共行政與政策學系許菁芳助理教授與國立清華大學社會學研究所林清緯碩士生的報告,主要探討台灣公民的政治傾向是否影響他們對司法的信任程度。台灣脈絡下,公民政治傾向的重要指標包含統獨立場、國族認同與政黨支持傾向,本報告即測驗此三者與司法信任度之間的關係。換言之:支持不同政黨、擁有不同國族認同與統獨立場的受訪者,對台灣司法系統的信任度是否有所不同?
本文使用 2023 年度「臺灣法律與社會變遷調查」的調查資料,選用包含法官判決公正性、檢察官執行職務公正性、法律對有權有勢者有利、法律能幫弱者討公道等 6 題項[1]做成「司法信任度量表」來評估人們的司法信任。
【分析結果發現】
- 描述統計顯示,具台灣人認同、支持台灣獨立、綠營支持者對法院的信任度較高,而自我認同為中國人、支持統一、藍營支持者則較不信任法院。
- 迴歸分析是以政黨中立的樣本為基準,分析三大主要政黨支持者的司法信任度。在控制教育、性別、年紀與自評的經濟與社會地位之後,民進黨支持者相較與中立選民,並沒有顯著的差異;而國民黨與台灣民眾黨的支持者,相較於中立選民,皆更有可能回報較低的司法信任程度。
- 值得注意的是:迴歸分析中,統獨立場並沒有顯著差異;而在具備中國人認同與雙重國族認同的受訪者之間,法院信任度並沒有差異,差異存在於民進黨支持者與雙重國族認同的受訪者之間。
- 整體而言,在野黨支持者顯著不信任法院。
過往研究文獻指出,2005年國民黨與民進黨支持者對法院的信任程度相差不大,但從2009年開始,這種信任似乎出現了政黨化的變化,無政黨傾向者的不信任感也在增加。2013年的調查顯示,社會對司法獨立的滿意度普遍不高,國民黨與民進黨支持者的態度懸殊。過去二十年來,特定政黨支持者與無政黨支持者對法院態度的差距逐漸拉大,這種政黨化的傾向在2009年開始顯現,並且在2023年本次調查中仍然存在。
台灣公民如何看待司法,是會受到原本政治傾向影響的。不過,在民主社會當中,特定議題出現政黨化傾向,未必然是問題。令人擔憂的是,若司法信任度政黨化傾向的脈絡,是來自民粹主義的影響與政治極化——意即政治生活的重點偏離理性選擇、民主實踐,乃至於偏離現實經驗——這將對司法帶來尤其嚴峻的挑戰。質言之:若公民對法院的態度建構在對執政黨的好惡之上,法院將難以回應這種不信任。
【與談人- 陳昭如特聘教授】
陳昭如特聘教授對許菁芳助理教授研究提出以下建議及討論:
- 作者提出過去司法政策是無黨派的中性議題、但司法政策「變得黨派化」此一命題,可以再商榷。因為,從1985開始,多位學者研究已指出台灣司法信任度存在黨派化現象。因此,是否可能黨派化現象一直存在,只是程度有所變化,並不是從2000年後才開始變得黨派化?
- 司法政策和司法信任不完全等同。司法政策的議題不一定直接與司法信任有關,例如法律扶助法的制定,可能反映民眾對司法資源分配的不滿,而非對司法公正性的質疑。因此,可以考慮在討論司法信任的黨派化特徵時,與一般性的司法政策有所區分。
- 本研究指出經常接觸法院的人對司法的不信任度較高,教育程度高的人也是如此,這點與過去的研究結果一致。建議可參考相關文獻再進行更深入的探討。例如,黃國昌等人的研究指出司法信任度與法院經驗有關,並認為關鍵因素可能在於法院經驗的內容或經驗與期待的對比,而且他們使用的指標與本文的指標不完全相同。過去許多專家學者研究指出法院經驗對信任度的影響可能與經驗內容和與期待不符有關。再者,美國研究顯示,大學及研究所以上教育程度的人對聯邦最高法院的信任度較低,這也是一個值得討論的現象。
- 可以考慮區分不同層級的法院來探討法院信任度。例如,美國的研究顯示,對聯邦最高法院的信任度研究結果,與對其他聯邦法院或州法院的研究結果不同,可以比較其差異。在我國,憲法法院的大法官任命方式與一般法院不同,且有集中的違憲審查權,更有分開探究的必要。
- 建議在文獻回顧與討論上,能更清楚呈現過去研究的方法和發現,並評估其參考價值。例如,蘇永欽與瞿海源教授早年的調查結果有一些特殊發現(例如戒嚴時期的信任度高於解嚴後),值得進一步探究。此外,也值得帶入有關民粹主義的討論。
- 最後,建議作者也參考其他本調查中的相關題目進行解釋,例如民眾認為法院不公正的主要原因。
【與談回應- 許菁芳助理教授】
過去關於司法信任的討論,往往是在強烈的司法改革需求下進行,導致對司法信任的本質缺乏嚴謹的理論建構。換言之,過去的研究多聚焦於「司法信任度低,所以要改革」,卻忽略了「司法信任究竟是什麼」這個根本問題。
這種情況導致了研究方法上的困境。例如,過去的研究在選擇指標時,往往缺乏明確的理論依據,導致指標選擇上的隨意性,缺乏嚴謹、系統化的理論框架來探討司法信任。許菁芳老師強調,若要設計有效的量表,必須先對司法信任的概念有清晰的理解,才能從不同角度進行測量。
司法信任的面向多元,包括司法獨立、法院規範性態度等,這些面向是否都應納入司法信任的範疇,需要進一步的學術共識。許菁芳老師認為,概念化司法信任是當前最重要的任務之一,只有在明確這一概念後,才能有效進行區分不同法院及地區信任度的研究,並使後續的討論更加清晰且有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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