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八屆東亞法哲學研討會主題為「後繼受時代的東亞法文化」。

東亞法律文化,以十九世紀中葉遭遇歐美法律文化衝擊為分際,可以約略分為兩個繼受階段:一個是繼受中國傳統法律的時代,楊鴻烈先生《中國法律在東亞諸國之影響》(1971),可為總結;另一個是受日本明治維新變革新法影響而繼受、移植西方法律的時代。

十九世紀中葉以來,東亞各國法律秩序面臨來自歐美現代法律秩序的衝擊。現代法律秩序強調個人權利義務而與東亞傳統奠基於倫常禮教的律令身分體制,大相逕庭。孕育現代法律秩序的主權國家也就是「萬國公法」體制,挾其基督宗教、科學、理性啟蒙運動、文明化、進化論、資本主義、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軍事競賽等異質文化,也一波波衝擊東亞社會。移植、繼受歐美現代法律秩序,儘管一開始,成為東亞各國遭逢變局的必要手段,但也促成東亞法律文化、法律意識轉換的契機,可以分享現代法律秩序應許的自由、平等、正義、立憲國家等理念。

一個半世紀以來,東亞各國經由移植、繼受現代法律秩序,一方面建立法治,爭取個人權利,深思傳統律法與現代法律的衝突、調和,另方面也反省現代法律秩序在政治、經濟、社會引發的新興衝突、危機包括文化價值、文化認同的轉換。這些因移植、繼受現代法律秩序而來的現象,屬於東亞特有的法律經驗,可以成為反思東亞法律文化的起點,進而成為比較法律文化、檢視跨文化法律變遷的最佳素材。

因此,反思後繼受時代的東亞法律文化,不僅需要法律哲學的視野,更需要歷史學、社會學、人類學、經濟學,甚至文化、宗教、性別、科技的觀點。第八屆東亞法哲學研討會將在「後繼受時代的東亞法文化」主題下,安排跨領域、學科整合的議題,讓來自不同文化、學科背景的學者,可以共同討論東亞法律秩序的過去、現在、未來,思索東亞法律文化在全球化、區域整合下的自我定位。

報名發表論文時間:2011年7月15日(五)至2011年9月15日(四)。

連絡人:大會執行秘書陳世隆先生:pearljam@nccu.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