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公園、學校>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4_1000038


位置:
台北市南海學園車輛出入口


拍攝日期:
6/6/2008


文字描述:

非本學園車輛請勿駛入


相關法令:

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戶外藝文場地管理使用要點第3點


法令內容:

第3點規定
「使用規範:
申請使用戶外藝廊或戶外表演場地,應遵守本館相關規定及工作人員指示,並保持場地、牆面及花木之完整、清潔。車輛進出應遵守南海學園之規定,並不得駛入戶外藝文場地 (含草磚區)內。使用單位應於申請時填具保證書,並預繳保證金新台幣參仟元,若發現不當使用而損壞場地、設備、花木景觀時,本館得照價扣保證金賠償或課由申請使用者負完全修護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