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8_2200020


位置:
板橋市江翠水門外河堤


拍攝日期:
7/10/2008


文字描述:

請於豪大雨及發佈海上、陸上颱風警報時,迅速將車輛駛離停車場,經公告車主並未駛離時,由本府代為執行


相關法令:

停車場法第13條


法令內容:

第13條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應於路邊停車場開放使用前,將設置地點、停車種類、收費時間、收費方式、費率及其他規定事項公告週知。變更及廢止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