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6_1120137


位置:
台北捷運車廂


尺寸(公分):
34*12


拍攝日期:
9/13/2007


文字描述:

請勿在車廂間通道逗留


相關法令: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第10款


法令內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十、滯留於車站出入口、驗票閘門、售票機、電扶梯或其他通道,致妨礙旅客通行或使用,不聽勸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