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6_1040019


位置:
大佳河濱公園


拍攝日期:
7/10/2008


文字描述:

藍色公路專用碼頭使用須知


相關法令:

臺北市藍色公路營運管理辦法第25、26條


法令內容:

第25條規定「藍色公路專用碼頭靠泊船席,平時應保持淨空,不作加油、加水、修護、補給、休息等使用,僅供經申請核准之船舶載客上下岸使用。
使用藍色公路專用碼頭,以先到先用為原則。每艘船舶載客上下岸作業時間不得超過三十分鐘,作業完畢即應駛離,不得滯留、休息或妨礙其他船舶使用。」
第26條規定「使用藍色公路專用碼頭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 採捕或養殖水產動植物。
二 排洩有毒物質、有害物質、廢污水、廢油或任意投棄廢棄物。
三 作釣魚、訓練、跳水、游泳或未經核准之水域遊憩活動。
四 其他妨害碼頭安全或污染碼頭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