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7_1100049


位置:
台北市信義區公所


拍攝日期:
5/21/2008


文字描述:

結婚報告片


相關法令:

戶籍法第9條第1項


法令內容:

第9條第1項規定
「結婚,應為結婚登記。」


備註:

1.為我國光復後第一次登記戶籍時,由戶籍員填列。 2.2008年5月23日起,我國國民結婚從儀式婚改為「登記婚」。臺北市信義區公所在登記婚實施之前舉辦舊式結婚證書的展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