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1.其他>E.告示資料庫〈五〉:其他
資料編號:
E0001_6510002


拍攝日期:
4/18/2007


文字描述:

端正禮俗,勤勞節約,整肅儀容,注重禮節


相關法令:

國民禮儀範例(已廢止)


法令內容:

第 二 節 日常禮儀
第 9 條 食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進食時,姿態應保持端正,使用餐具不宜撞擊出聲。
二 與長者同席共餐,應讓長者先用。
三 菜肴應就靠近面前者取用,不得在碗盤中翻揀。
四 在公共場所用餐,與同席者談話,宜低聲細語,不可喧嘩。
五 食畢,俟首席或主人起立,然後離席,如於席間先行離席,須向主人
及同席致意。

第 10 條 衣應注意左列事項:
一 衣著應得體,式樣不宜怪異,並保持整潔、樸素。
二 參加典禮或重要集會對服裝有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三 不可當眾赤身露體或脫鞋襪、更衣。
四 外出不可穿著睡衣或僅著內衣。
五 戴帽應合適,衣扣宜扣好,入室須脫帽子及大衣。

第 11 條 住應注意事項:
一 居家環境應保持整潔,廢物不可任意拋棄戶外;公共設施應予受惜維
護。
二 鄰居應和睦相處守望相助,並遵守住戶規則。
三 當街過道,不曬衣物;屋外停放車輛,不可妨礙交通。
四 收音機、電唱機、電視機及談笑等,聲音不可過高,以免妨害他人作
息。
五 入室應先按鈴或叩門,等候室內回答,然後進入。
六 不應窺視或竊聽,以尊重他人隱私權。
七 鄰居遇有凶喪,不可作樂高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