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4.公園、學校>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4_1100011


拍攝日期:
1/9/2007


文字描述:

禁踏草皮


相關法令: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13項


法令內容: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十三、毀損花卉、草皮或公園之設施或擅自挖掘土、石、草皮、傾倒餘土、破壞景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