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6_1120108


位置:
台北捷運車廂


尺寸(公分):
47*11.5


拍攝日期:
9/13/2007


文字描述:

禁止飲食吸煙


相關法令:

大眾捷運法第50條第1項


法令內容:

第50條第1項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罰鍰:九、於大眾捷運系統禁煙區內吸煙;或於禁止飲食區內飲食,嚼食口香糖或檳榔經勸阻不聽,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