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其他場所>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8_1100037


拍攝日期:
1/8/2007


文字描述:

禁止大貨車及聯結車進入


相關法令: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條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0條
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73條第7項


法令內容:

第4條規定「駕駛人駕駛車輛或行人在道路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並服從執行交通勤務之警察或依法令執行指揮交通及交通稽查任務人員之指揮。前項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警告、禁制規定、樣式、標示方式、設置基準及設置地點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第90條規定「駕駛人駕駛汽車,應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並服從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
第73條第7項規定「禁止大貨車及聯結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