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其他場所>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8_2530007


位置:
台北縣石門鄉核一廠外


拍攝日期:
7/6/2008


文字描述:

禁止人民游泳戲水


相關法令:

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


法令內容:

第7條:「水域管理機關或其授權管理單位基於維護遊客安全之考量,得視需要暫停水域遊憩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相關連結:
1.企業認養海灘協議可參考環保署網站:http://www.epa.gov.tw/ch/aioshow.aspx?busin=325&path=2813&guid=37dbbef4-b727-4e9e-ace4-e1123b9fb210&lang=zh-tw 2.關於企業認養海灘清潔協議,經查詢北海岸管理區網站可下載企業海灘認養契約: http://www.northguan-nsa.gov.tw/tw/service3.php?pn=2 3.關新聞可參考: http://news.epochtimes.com/b5/7/6/16/n1746229.htm


備註:

1.核一場冷卻水之排放口,其流速超過北海岸自然河流甚多(參照環境照片A02),因此於其出海口漩渦暗流情況較其他河口嚴重,故於此處豎立警告標示,禁止人民游泳戲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