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6_0000004


位置:
台中客運公車


拍攝日期:
8/8/2008


文字描述:

為保障老年人及旅客乘車安全,請各駕駛員婉言告知老年人切勿乘坐第一排之座椅。


相關法令:

行政程序法第165條


法令內容:

第165條規定
「本法所稱行政指導,謂行政機關在其職權或所掌事務範圍內,為實現一定之行政目的,以輔導、協助、勸告、建議或其他不具法律上強制力之方法,促請特定人為一定作為或不作為之行為。」


備註:

1.台中客運公司於其公車第一排座位前張貼此告示。為求安全,提醒司機勸告老年人乘坐公車,勿乘坐第一排座位。告示上並附上交通部公路總局台中區監理所公文文號。 2.本件公文原應加以公車司機於老年人搭乘公車時,告知勿乘坐第一排之責任。而將此告示貼於第一排座位前,而不是司機座前,似乎有意以此告示明示乘客自行遵守原本應由司機告知之安全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