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6_1120010


位置:
台北市捷運車廂


尺寸(公分):
14*11


拍攝日期:
9/13/2007


文字描述:

滅火器


相關法令:

消防法第6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31條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31條


法令內容:

第6條第1項規定「下列場所之管理權人應設置並維護其消防安全設備:四、大眾運輸工具。」
第31條規定「滅火器應符合國家標準 (以下簡稱 CNS) 一三八七規定,並依下列規定設置:四、固定放置於取用方便之明顯處所,並設有長邊二十四公分以上,短邊八公分以上,以紅底白字標明滅火器字樣之標識。」
第31條規定「滅火器應符合國家標準 (以下簡稱 CNS) 一三八七規定,並依下列規定設置:六、大眾運輸工具每輛 (節) 配置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