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其他場所>A.告示資料庫(一):社會秩序
資料編號:
A0008_2210005


拍攝日期:
5/1/2007


文字描述:

水源重地禁止游泳釣魚戲水違者送法究辦


相關法令: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1條


法令內容:

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