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8.其他場所>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8_8260005


位置:
高雄縣梓官鄉蚵仔寮漁港防波堤


拍攝日期:
7/19/2008


文字描述:

水深危險請勿戲水


相關法令:

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水域遊憩活動管理辦法第7條


法令內容:

第60條:「於公告禁止區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或不遵守水域管理機關對有關水域遊憩活動所為種類、範圍、時間及行為之限制命令者,由其水域管理機關處新臺幣五千元以上二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前項行為具營利性質者,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活動。」
第7條:「水域管理機關或其授權管理單位基於維護遊客安全之考量,得視需要暫停水域遊憩活動之全部或一部。」


相關連結:
海岸資源的悲劇:宜蘭烏石港興建導致頭城沙灘消失 相關資料可參考下列網址關於公共電視「我們的島」之資料彙整:http://www.coolloud.org.tw/node/24983


備註:

1.直接以噴漆書寫文字於建築物或自然物體上的告示方式,於台北縣市較為罕見,此方式於費用上較為便宜,亦可收較為醒目之效,但有時會破壞建物或自然物體之美感。 2.另由環境照片可見,本漁港防波堤周遭佈滿俗稱「肉粽角」的消波塊,由於北方永安鄉中油天然氣碼頭造成之突堤效應阻擋漂沙之故,導致本區段海灘受到海浪侵蝕,成為倒退海岸,危及原本之住民地,為此不得不大量以消波塊護堤,導致北至永安約五公里長之海岸線佈滿消波塊,原本海灘景觀破壞殆盡。台灣數十年來與海岸相關的國土計畫雜亂無章,亦無遠見,而海岸法在立法院耽擱十年尚未完成立法,致使海岸國土計畫無所規制,導致此種案例不斷重演,實為台灣海洋生態與海岸資源之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