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7.室內公共場所>B.告示資料庫〈二〉:法令宣導
資料編號:
B0008_2270002


拍攝日期:
4/22/2007


文字描述:

本鄉境內全面封溪違者依法究辦


相關法令: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1條


法令內容:

於主管機關明示禁止出入之處所,擅行出入不聽勸阻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