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6.交通運輸工具>C.告示資料庫〈三〉:人身安全
資料編號:
C0006_1120143


位置:
台北捷運北投站


拍攝日期:
7/30/2008


文字描述:

搭乘捷運電梯相關警示


相關法令:

大眾捷運系統經營維護與安全監督實施辦法第10條


法令內容:

第10條:「大眾捷運系統營運機構,應於左列處所標示安全規定:三、電梯、電扶梯。」


備註:

1.台北捷運公司以圖示建議老人,孕婦,推車者,輪椅或嬰兒車使用者多利用電梯上下樓層。電梯上亦有小心關門夾手之告示。 2.與高雄捷運相比,台北捷運對於各種建議使用電梯者之告示面積較大,亦較為醒目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