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停車違者拖吊 2020-01-19 資料編號: A0004_1100007 拍攝日期: 1/9/2007 文字描述: 請勿停車違者拖吊 相關法令: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4項 法令內容: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