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B0003_1120007
拍攝日期: 1/28/2007
文字描述:

禁止進入


相關法令: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5條


法令內容:

第5條規定「管理機關得依公園性質及環境需要設置下列設施:六、 服務設施:標誌、園門圍欄、防止柵、倉庫、材料堆置場、解說及無障礙設施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