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A0004_1100003
拍攝日期: 1/9/2007
文字描述:

禁止腳踏車機車進入園區


相關法令:

臺北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第4項


法令內容:

公園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四、未經許可駕駛或違規停放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