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編號:
A0008_2200017
位置: 板橋市江翠水門外河堤
拍攝日期: 7/10/2008
文字描述:
相關法令:
法令內容:
位置: 板橋市江翠水門外河堤
拍攝日期: 7/10/2008
文字描述:
河川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違者依法究辦
相關法令:
水利法第78條
法令內容:
第78條規定
「河川區域內,禁止下列行為:
一、填塞河川水路。
二、毀損或變更河防建造物、設備或供防汛、搶險用之土石料及其他物料。
三、啟閉、移動或毀壞水閘門或其附屬設施。
四、建造工廠或房屋。
五、棄置廢土或其他足以妨礙水流之物。
六、在指定通路外行駛車輛。
七、其他妨礙河川防護之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