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A0008_2200004
位置: 台北縣立板橋體育場
拍攝日期: 6/1/2008
文字描述:

廣場禁止事項


相關法令:

行政程序法第92條


法令內容:

第92條規定「本法所稱行政處分,係指行政機關就公法上具體事件所為之決定或其他公權力措施而對外直接發生法律效果之單方行政行為。
前項決定或措施之相對人雖非特定,而依一般性特徵可得確定其範圍者,為一般處分,適用本法有關行政處分之規定。有關公物之設定、變更、廢止或其一般使用者,亦同。」


備註:

體育場外的廣場所禁止的活動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