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編號: E0001_2310009
位置: 新店市北新路。
拍攝日期: 7/9/2008
文字描述:

國防部公告:本區域係屬國軍眷地,屬國有財產,非經許可不得使用,如有佔用佔建佔葬或非法侵入等情事,將依法提出告訴。


相關法令:

刑法第320條


法令內容:

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