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臺灣總督府成立了臨時臺灣舊慣調查會,正式開始了長達近十年的臺灣舊慣調查事業,其重要的出版成果《臺灣私法》、《清國行政法》與《臺灣蕃族慣習研究》等書,不僅是實證調查的調查報告,更收錄了調查過程中所蒐集的契字文書等原始資料。例如,被日本法學大師穗積重遠評譽為「臺灣私法大全」的臺灣私法三冊報告書,除了報告書本文,也附有三冊的附錄參考書收錄相關的文書契字,件數高達1714項,其中不動產1200件,人事125件,動產38件,商事債權351件,時間最遠可上溯至清康熙年間,大多為清末時期、少部分為日治初期。除此之外,在1916年也出版了《契字及書簡文類集》,為各種契約文書的解說冊子,在臺灣的臺灣銀行經濟研究室曾將此書整編修訂重新出版更名為《清代大租調查書》。成為當代研究者探討清治晚期與日治時期臺灣的民事法律所不可或缺的資料。而《番族調查報告書》、《臺灣番族志與臺灣番族圖譜》屬於對當時各原住民族的生活實況之文字紀錄,還包括了圖片地圖等非文字的紀錄。
除了舊慣調查所留下的大量實證調查資料之外,以「科學殖民主義」進行殖民地統治的臺灣總督府,以量化的統計調查作為殖民地治理的依據,並留下了相當詳盡的法律實證統計,這包括《臺灣總督府統計書》、《臺灣犯罪統計》及其他已出版之統計書。此外,在臺灣總督府所留下的、目前典藏於臺灣文獻館的臺灣總督府檔案中,也有相當豐富的實證調查資料。這些在當時作為殖民治理知識的統計資訊,對於加強法律實證研究的歷史縱深面向,饒具意義。 |